关于印发《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下属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7日


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冬春火灾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季节,各类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集中,致灾因素增多。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消委〔2020〕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行业、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攻坚推进火灾防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有序衔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大灶”,实施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防控时间

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

三、重点任务

(一)圆满完成“开小灶”工作任务

1.坚决整改突出问题。针对国务院、省督导组反馈的涉及消防安全方面问题,要按照职责分工,举一反三,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问题隐患“清零”。要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2.贯彻落实工作经验。对于省、市区层面统一推广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经验,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紧盯重点场所。要持续抓好城镇燃气、市政和园林绿化设施及房屋建造、市政园林工程、物业管理小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住人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公园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国家公祭日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两会”及在我区举办的重大活动消防安全防范,要组织对涉会场所以及供水、燃气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开展全面排查。

(三)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重点整治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设施不完善、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发现隐患,及时整治,把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主要举措

(一)强化宣传培训。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分层次、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安保人员等重点人群,大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要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

(二)压实主体责任。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防控理念,指导、督促下属单位、行业企业及工程项目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要组织开展“三清三关”(即: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离开房间后及时关闭火源、电源、气源),加强火源、电源、气源管理。推广“1234+N”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广可兼容、可拓展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大力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三)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要贯彻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四)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要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等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要依法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要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五)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推动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要发动广大群众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处违规停放充电。

(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着力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积极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七)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严格划线规范管理,对2020年底未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的单位,要限时完成整改。冬春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

(八)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高层建筑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依法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要督促高层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保能力的单位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冬春期间,要按照《南通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序时推进相关重点目标任务。要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至2021年3月25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同时,要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要专题研判一次本系统、本单位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网格巡查排查、行业集中排查、消防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单位承诺消防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落实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四)深化重点盯办。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要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